2021年正月初六早上6:50,一阵急促的电话声响起来。隆昌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魏乔接起电话,电话中当事人焦急的声音传出来:“喂,魏法官吗?我是申请执行人黄某,我发现被执行人徐某的踪迹了,你们快来,要不然他又要外出找不到人了。”
挂断电话,魏乔知道这意味着必须马上返回工作岗位,春节是举家团圆的日子,也是查找长期外逃失信被执行人的最佳时机。
虽然春节假期还未结束,他立即组织警力,来到被执行人徐某楼下蹲守。
“没想到大过年你们还会上门。”上午10:20,经过3个多小时的蹲守,执行干警终于把下楼吃早饭的被执行人徐某拦截。被告徐某因做工程需要资金向原告黄某借款30万元,一直未按约定归还借款。隆昌市法院于2018年12月19日判决被告徐某立即归还借款本息30余万元。因被告徐某未按照判决的内容履行给付义务,原告黄某于2019年2月到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徐某欠债较多长期在外躲避致使无法找到本人,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一直未有任何进展。
徐某被拘传到法院后,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析理和耐心调解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欠款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并当场支付了部分执行款项。申请人黄某拿着执行到位的款项,接连表示感谢:“这么多年了,终于收到了拖欠多年的借款。感谢法院的同志在假日里不辞辛苦的努力,才有这样高效的结果。” (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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