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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迈入第一方队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1-02-02 12:02:00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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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守护正义、提升能力四个方面,对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工作作了全面回顾。其中,“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质效全面迈入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方阵。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同时,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实践中的获得感。记者梳理了6个关键词,带你读懂检察院工作报告。

  

  关键词1 扫黑除恶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带给群众的是“稳稳的幸福”。

  

  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推进“六清行动”,落实源头治理责任,对案件暴露出的治安、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行业监管不到位问题,制发970份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到期回复率、整改率均达100%。

  

  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公安机关未以涉黑恶犯罪侦办的案件,以涉黑恶犯罪批捕263件、起诉177件,追诉漏罪677人、漏犯403人。

  

  自贡市原副市长曾明全等“保护伞”109人被依法起诉,全省三级检察长出庭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328件。

  

  关键词2 营商环境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稳定就业岗位3万余个

  

  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起诉612人。全面研判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等因素,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依法不批捕186人,不起诉304人,稳定就业岗位3万余个。

  

  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开展专项清理,清理控告申诉案件710件、长期未办结“挂案”538件,已监督撤案或依法作出其他处理962件,切实防止久拖不决、久押不决。对1441件涉民营企业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切实帮助民营企业挽回损失。4起案件入选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关键词3 守护安全 加大打击力度,保护群众个人信息和舌尖上的安全

  

  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立足检察职能办好民生实事。

  

  维护网络信息财产安全。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电信网络犯罪专项治理,加大对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网络销售违禁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治力度。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根源,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犯罪。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依法打击泄露和出售个人信息的犯罪,起诉213人,探索在追究刑事责任基础上通过公益诉讼继续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强化对犯罪的震慑。

  

  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牢牢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25人,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1355件。成都市检察院针对高层小区二次供水、现制现售饮用水等管理不规范问题,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监管部门对217个不合格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

  

  2020年春,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行“非接触”办案模式,9052封群众来信全部7日内回复,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成为群众遇事找法的重要选择。依法办理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利用虚假信息网络诈骗、制假售假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511件。最大程度保障医务人员安全,起诉暴力伤医、聚众扰医等涉医犯罪21人。

  

  关键词4 未成年人保护 在全国率先发起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

  

  持续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在全国率先发起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批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994人,起诉1128人,同比分别上升16.4%、30.1%。

  

  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初核161条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侵害线索,促成刑事立案70件。推动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对教职员工是否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督促解聘、开除、调离106人。

  

  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批捕1011人,起诉1687人。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122个,实现市州全覆盖。建立与专门学校工作衔接机制,对罪错未成年人实行分级教育矫治。全省2397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集中开展的禁毒预防宣传“云课堂”活动,覆盖学校3807所、师生430余万人。经过各方努力,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量连续三年下降。

  

  关键词5 侦查监督 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压案不办等问题

  

  2020年全年,全省检察机关监督立案930件,监督撤案737件。完善在市、县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机制,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156个。

  

  充分运用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纠正漏捕1053人、漏诉1697人、侦查活动违法1788件次。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提前介入侦查6701件次,同比增加1.3倍,退回补充侦查同比减少48.4%。

  

  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压案不办等问题。严格落实审查把关责任,依法不批捕11230人,不起诉11310人。

  

  广安市检察院办理的农某某贩卖毒品案,因农某某系零口供,其他证据也不充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不符合提起公诉条件,在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后继续引导侦查取证,最终农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关键词6 审判监督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63件

  

  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对805件久审未决刑事案件开展专项清理,已督促法院审结668件,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63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0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586件,促请法院启动纠错程序。督促法院纠正违反法定审理期限、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民事审判活动违法问题1087件,同比增加1.67倍。

  

  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问题专项监督活动,提出监督意见364件,同比增加1.36倍。

  

  省检察院出台25条指导意见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4件。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31件,同比增加2.2倍。(蒋京洲)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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