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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规范化建设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0-10-21 12:19:22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近日,司法厅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配套印发法律顾问服务标准、绩效考核评估办法、法律顾问协议等规范文本,明确法律顾问服务范围、服务方式、行为标准、工作规范和回避事项,围绕“全覆盖、全规范、全时空”的目标,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实现人员全覆盖。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的乡镇、村(社区)情况,组织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属地优先、就近服务”的原则,完善或者修改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对于法律服务资源严重匮乏地区,由县(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兼任担任法律顾问;探索开展青年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专项活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布局,依托村(社区)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等载体,为法律顾问依法履职提供必要的场地保障。

  

  推动工作全规范。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制度,纳入司法行政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按照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参照法律顾问绩效考核等规范文本,逗硬工作考核。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行法律把关、纠纷调解、法律服务、普法宣传4个方面19项具体责任,明确7项回避事项。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督察,定期进行通报。协调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与地方财力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实现服务全时空。推行“互联网+法律顾问”,促进网络法律顾问全天候响应、全时段贯通。鼓励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顾问积极开展线上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制作发布法律知识短视频等普法产品。加强与村(社区)网格融合,引导法律顾问下沉网格开展服务,精准掌握和匹配群众法律需求。鼓励城市社区规模较大的地方积极探索“智慧法律顾问”新模式,加大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等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重点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小区楼宇等人流密集场所投放。(周靖 赵诗柯)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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