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长制助推《长江保护法》在内江落地落实
以河长制助力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改善,助推《长江保护法》在内江落地落实,是内江市政协重要的履职内容。4月15日,内江市政协副主席段辉国率九三学社界别政协委员、市政协教科文体委、九三学社内江市委有关人员,就“河长制助推《长江保护法》在内江落地落实情况”开展界别协商。
协商会前,段辉国一行先后来到大清流河小河口大桥国考断面、黑沱河椑木镇段和椑木镇污水处理厂,查看水环境生态与保护情况,倾听当地干部群众环保诉求,查看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了解治理成效,剖析存在的问题。
界别协商会上,市水利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介绍了河长制推进工作、《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委员们认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内江市落实河长制扎实有力,以河长制助推《长江保护法》落实成效显著。
就落实《长江保护法》和河长制,委员们提出,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环境治理体系等建议。
段辉国强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他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控的管理、工业污染源的防治、农业污染源的整治、生活污水源的治理,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以坚定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坚决落实《长江保护法》和河长制,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为守护绿水青山作出积极贡献。(桑军朝 何腾宇 陈莉萍)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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