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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3年度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揭晓: 内江一案例入选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4-02-21 12:01:59 】 【 来源:内江日报

  近日,在四川省民营办联合省委政法委开展的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践行“枫桥经验”化解涉税争议案例入选“四川2023年度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本次全省共80件案例参加评选,内江入围3件。最终,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践行“枫桥经验”化解涉税争议案例入选。


  案例情况如下:


  威远县某民营企业因长期未纳税申报且无法联系,被依法认定为非正常户。经主管税务机关宣传告知,2023年10月该企业负责人到办税服务厅申请解除非正常户认定和办理注销。办理过程中,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不接受解除非正常户认定需依法接受行政处罚的规定,并以其一直未生产经营为理由,要求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注销,引发涉税争议。


  内江市主管税务机关积极践行“枫桥经验”,第一时间召集公职律师和调解员,引导当事人到税费调解室,了解争议情况及诉求,为其详细解释注销税务登记相关流程及影响。为顺利帮助该企业解除非正常户认定,避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主管税务机关综合考虑其经营状况和纳税义务履行情况,深入贯彻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及裁量基准,确认其符合解除非正常户认定的条件,作出合理的处理决定。在“法治+枫桥”税费争议调解模式下,主管税务机关获得当事人理解支持,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于2023年11月14日成功解除该企业非正常户认定,帮助其在2023年11月15日顺利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本案中,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包容审慎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创新融合“法治账图+‘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暖心、便捷、高效的服务和帮助,凸显税务机关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税收执法理念,帮助民营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切实优化了税收法治营商环境。(陈莉萍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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