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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微课堂第16期: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3-05-29 08:59:56 】 【 来源:威远政法

  什么是行政调解?

  

  A1

  

  本办法所称行政调解,是指行政机关及相关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解释、协调、劝导、组织协商等方式,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依法化解争议纠纷的活动。

  

  Q2

  

  《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A2

  

  暂行办法》共7章,分别为总则、行政调解范围、行政调解参加人、行政调解程序、行政调解协议、工作保障和监督、附则,总计44条。主要内容为行政调解的原则、范围、程序等。

  

  Q3

  

  行政调解的原则有哪些?

  

  A3

  

  ①行政调解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平等、高效、便民的原则。

  

  ②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③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Q4

  

  行政调解范围有哪些?

  

  A4

  

  《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民事纠纷的调解,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或者相关组织为行政调解机关的,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无利害关系的相关部门或者机构组织调解。

  

  Q5

  

  哪些情形不适用行政调解?

  

  A5

  

  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已经受理或者信访程序已经终结的。

  

  ②申请人民调解并且已经受理的。

  

  ③已经达成有效调解协议,就同一事实或者相似理由重复提出行政调解申请的。

  

  ④超出民事诉讼时效或者行政裁决、仲裁的申请期限的。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用行政调解的其他情形的。

  

  Q6

  

  行政调解参加人和行政调解程序?

  

  A6

  

  《暂行办法》参照仲裁、诉讼等程序性规定,对行政调解当事人、第三人、代表人、代理人等进行了明确。同时,充分考虑调解与仲裁、诉讼等其他纠纷化解途径的区别,在行政调解申请、受理审查、调解期限、中止、终止、调解协议制作等具体程序规定中,给予当事人和行政调解机关一定的自主性,以保持调解的灵活性。

  

  Q7

  

  行政调解工作管理体制?

  

  A7

  

  《暂行办法》明晰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对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相关部门在落实行政调解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予以明确,以推动行政调解更好落地执行。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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