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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事故引纠纷,达成的赔偿协议能撤回吗?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3-12-28 11:30:58 】 【 来源:内江日报

  同窗好友四人结伴去露营,原本愉快的旅行,却因一人攀爬电杆身亡引发悲剧……


  事后,三名好友向死者家属承诺,支付安葬费并代为赡养年迈的母亲。原本事情已告一段落。然而,数月之后,死者家属却将三人告上了法庭,要求兑现承诺。而三人则向法庭提起反诉,要求撤销当初的协议。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12月25日,威远县人民法院通报了该案一审审理情况。


  事发:


  男子酒后攀爬电杆坠亡


  2023年8月,该案开庭时,坐在被告席上的邓某、李某、谢某三人,年龄最小的58岁,最大的64岁。三人与本案死者杨某生前系同学或好友关系。


  事情还得从今年3月的一次露营说起。邓某回忆,3月12日,在同学李某的提议下,四人相约来到威远县山王镇一处废弃煤矿露营。次日中午,四人一起喝酒后,杨某便外出散步。


  不久,邓某听见远处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转头一看正是同学杨某。此时,杨某在距离自己两百多米外的一根废旧电杆上。于是他劝杨某下来,杨某也下来了,可当他转身往回走时,杨某又爬了上去。


  之后他听到身后传来“砰”地一声响,发现杨某已经躺在了地上。他随即通知了其他两名同伴赶来现场,见杨某纹丝不动,他们拨打了120和110电话,后经到场医生和民警确认,杨某已经死亡。


  死者生前为什么要爬电杆?庭审中,法官询问了邓某等人。邓某等人称,他们也不清楚具体原因,但都认为杨某生前是电工,他懂那根废旧电杆上有金属,特别是铜,很值钱。


  事后:


  众好友向死者亲属承诺支付安葬费及赡养费


  事故发生后,为妥善安葬死者,李某、邓某、谢某与杨某的亲属达成协议并约定了安葬费及死者年近九旬母亲的赡养费。


  该协议约定,三人一次性支付安葬费8万元,于2023年3月15日中午12时前完清;每月每人给杨某母亲赡养费260元,最长期限为3年(2023年3月14日起执行),如若其母在3年内病故,立即终止付赡养费。


  按理说,在双方的积极协商下,这件事还是有了一个比较圆满的结果,然而双方最终怎么会走上法庭,对簿公堂呢?


  庭审中,死者家属表示,虽然协议约定安葬费为8万元,但三名被告仅支付了3万元,而约定的赡养费也仅有谢某一人支付了4个月,之后三人便再未履行。


  在家属看来,李某提议邀约废弃煤矿露营,本身存在风险;露营者间有互相帮助、救济、阻止涉险等合理安全义务;李某等人明知杨某酒后爬电杆存在危险,未尽到有效阻止涉险义务,导致杨某高空坠落死亡的事实。家属认为,杨某爬电杆的动机,是三人为逃避事实编造的理由,现杨某已死,无法对证。双方达成的协议合法有效,故请求法院判决三人兑现承诺,履行协议。


  反诉:


  请求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


  面对死者亲属提起的诉讼请求,邓某等三人却向法院提起了反诉,请求法院认定协议无效,判决死者亲属返还已支付的3万元安葬费,同时支付应诉产生的损失费等。


  三人的代理人称,签订协议当天,死者亲属采用胁迫等手段,让三人在由死者亲属找人写好的协议上签字、按手印,当时协议上没有见证人的签字,因而该协议本身不具有合法性,其协议内容违背了三人的真实意思,不具有合法性,故该协议无效。


  现在死者亲属又无故起诉三人,之前三人念及与杨某母亲之间的情谊,各自支付的1万元,因不具有合法性,家属应返还。


  三人还表示,杨某是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自身应意识自己行为的风险,其私自攀爬电杆摔下致死,与三人无任何因果关系,也无任何关联,且在结伴露营期间,三人已经尽到了劝阻和救护义务。


  法院:


  协议合法有效,应当继续履行


  已经达成的赔偿协议,是否应当继续履行?这份协议是如何产生的,是否存在胁迫等因素?


  庭审期间,法院就此询问了负责草拟并代笔书写协议的蒋某。根据证人证言,法院认为,协议的产生不存在胁迫等因素,且邓某等三人也未举证证明在签订协议时有胁迫或强制性情形的发生。


  法官认为,由于赔偿协议属于民事合同,在民事赔偿协议上签字确认系真实意思表示,则所形成的赔偿协议是各方商谈后的结果,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故该协议合法有效,应当继续履行。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驳回了邓某等三人的反诉请求。


  法官点评: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约守信,是社会需要的正能量,更是一笔比金钱、荣誉更有分量的财富。希望所有人都能发扬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积极维护取得他人信任的基础。(赵晋 高波)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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