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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开展教体系统“阳光护苗”法治培训 抓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阳光护苗”专项行动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2-08-25 15:38:35 】 【 来源:内江长安网

  今年以来,隆昌市政法系统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阳光护苗”专项行动,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实施未成年人救助保障,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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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学期即将到来之际,为增强教职人员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意识,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阳光护苗”专项行动,8月23日上午,隆昌市开展教体系统“阳光护苗”法治培训。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华龙,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传玉出席会议,全市91名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参加培训。


  会上,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传玉以“凝聚共识勠力同心——携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为参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王传玉运用鲜活的数据和案例,分析了法治校园建设中存在的六方面问题,剖析了问题存在原因,解读了一号检察建议的背景及内容、食品安全责任、入职查询制度和强制报告相关法律规定等校园安全法律法规问题,探讨了如何做好依法治校工作。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华龙就下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阳光护苗”专项行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安排部署抓落实。市教体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主体意识,认真安排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校园环境。二是加强校园管理,压实责任保安全。落实学校技防全覆盖,坚持校园安全管理,落实教职工违法犯罪定期查询制度,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火墙。三是深化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净环境。深化“护校安园”“警校共育”工作,强化校园及周边巡防力度,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风险排查,严防发生侵害在校(园)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和涉校重大安全事故。四是注重心理疏导,关心关爱护成长。推进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适时对师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建立家庭监护督促机制,经常开展家访,促进家长履行监护职责。(邱悦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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