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开展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规范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将开展两、三轮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6日。
二、整治车辆
(一)两、三轮摩托车;
(二)两、三轮电动车(含共享电动助力车);
(三)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
三、整治重点
(一)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靠右行驶、随意穿插变道、乱停乱放;
(二)车辆未登记上路行驶、无证驾驶、酒醉驾、毒驾;
(三)违规改装、违规载人、超员,非法加装遮阳伞或雨篷;
(四)驾驶车辆在道路上飙车炸街;
(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四、整治重点时段
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上下班高峰时段。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宣传、警示、处罚三个阶段。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支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对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5月16日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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