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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4-07-31 11:39:32 】 【 来源: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

  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


  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际,即日起至10月31日,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扫黑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区范围内涉黑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和干扰基层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


  3、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


  4、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或者影响和阻挠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


  5、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群众,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6、涉及敲诈勒索、非法收保护费、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


  7、在矿产开发领域,通过非法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市场,排除竞争对手;


  8、涉及私挖盗采、滥开滥采、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


  9、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纵容其违法犯罪的行为,包括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隐匿线索、毁灭证据等;


  10、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黑恶势力站台助威、开脱说情、提供帮助,干扰破坏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的行为。


  二、举报注意事项


  1、请举报人尽可能全面详细提供情况,包括举报对象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2、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造谣生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公安机关将严格落实保密及保护措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4、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283241964


  举报邮箱:14856365@qq.com


  举报地址: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扫黑办


  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


  2024年7月31日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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