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人,生活中
哪些噪声最让你崩溃?
是商店门口的高音喇叭声
是邻居家的装修声
是广场震耳欲聋的音响声
……
那么关于噪声的界定是什么?
什么样的行为算是发出噪声呢?
扰民了又该如何处罚?
今天威小妹就跟大家科普一下
噪声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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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噪声扰民
法条规定: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处罚规定:对个人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商业场所噪声扰民
法条规定: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处罚规定: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文娱、餐饮场所
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商业经营活动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公共场所娱乐、健身
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室内装修活动
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怎么办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
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投诉电话:0832-8241359。
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