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男子醉酒驾驶被查,判了
都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可还是有一些人心存侥幸甚至铤而走险
最终因酒驾、再次酒驾或醉驾
被依法处罚
据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威远公安交警积极在辖区内开展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治理行动,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威远公安交警大队在辖区外西街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20时李某某驾驶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川KD****驶入检查区域,经执勤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排查仪对该车驾驶人进行排查,李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即将李某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并送检。
经检验鉴定,李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8.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威远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
2022年8月,李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威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同时,李某某因醉酒驾驶,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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