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检察院获评全国节约型机关
近年来,市中区检察院坚持“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理念,倡导全院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扎实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近日,经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认定,市中区检察院被授予第三批节约型机关称号。
夯实制度基础。成立院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统筹节能工作开展,安排专人负责,形成部门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实施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节水制度、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绿色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化、制度化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传达节约理念。通过全院干警大会、张贴标语、制作海报等形式传达节约理念。推行无纸化、自动化办公,纸张双面打印。建立办公耗材采购、领取台账,源头避免多领多用。空调温度合理设置,夏季不超过26℃,冬季不超过20℃。安排专人下班后巡检办公大楼,及时处理未关电器,并在次日口头教育。开展“光盘行动”,职工食堂就餐少打勤打,营造良好节约氛围。
推进绿色行动。倡导绿色出行,号召全院干警出行尽量采取低碳出行方式,同时建立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优先采购新能源公务用车2辆,派车时一车多人、一车多案。全面使用再生纸张、再生耗材,公务接待尽量使用陶瓷杯,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建立垃圾分类制度,配置垃圾分类容器,张贴投放标识,开展分类宣传培训,分类处理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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