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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铸魂 铁纪担当】威远县检察院精心打造“春雨”特色品牌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2-12-02 17:56:52 】 【 来源:内江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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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威远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探索基层院品牌建设,创新法治教育新路径,全力打造“春雨”未成年人工作室特色品牌,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契机,充分发挥“春雨”工作室职能,积极回应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要求新期待。


  品牌简介


  2017年3月,为进一步将本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专业、规范、创新方向持续发展,威远县检察院创建“春雨”未成年人工作室。春象征着希望,雨给人以滋养之意,“春雨”取自唐代杜甫的《春夜喜雨》,取其“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寓意。春雨无声无息地到来,滋养着大地,呵护着新苗茁壮成长,寓意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像春雨滋养新苗一样保护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此外,雨也是水的一种形式,老子的《道德经》说“上善若水”,法律像水一样,既有刚性的一面,也有柔性温和、人文关怀的一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更是要坚持柔性执法,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该工作室现有副检察长1名、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1名、检察官助理1名以及书记员1名,其中员额检察官2名。


  “春雨”未成年人工作室成立以来,深入贯彻执行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和上级院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统一集中办理要求,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工作室注重办案质效合一,设置“一站式”办案中心,办案人员同步到场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询问、调查、取证等工作,避免二次伤害;同公安、教体、卫健等部门密切合作,开展教职工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监督落实等工作,形成以点带面的多方联动机制;研讨设计针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资料,利用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发放宣传,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制作使用展板24块,开展现场法律咨询40余人次。


  “春雨”未成年人工作室为本地区未成年人的健康护航,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连续3年被市院评为一等奖。



  搭建“春雨”工作室平台,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刑事检察工作机制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具有特殊性、专业性和系统性等特点。“春雨”工作室自成立以来,不断探索具有自身特点、符合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的未检工作模式。


  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围绕校园安全重点环节,共建预防侵害长效机制,与县教体局联合印发了《威远县禁止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事教育行业规定》,督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定期对全县学校开展“一号检察建议”回头看专项检查,着力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及学校教职员工法治素养,确保“一号检察建议”高效落实。


  建立《威远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提前介入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机制,并结合县域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点开展工作,拉近同未成年涉案人员的距离,促进案件办理的三效合一。同时,充分运用相关制度机制,积极为未成年被害人申请落实司法救助,解决被害人学习和生活困难。



  发挥“春雨”品牌影响力,办好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业务


  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是2022年最高检通知开展的新业务,“春雨”工作室利用其品牌效力,通过“检爱同行”等活动向社会发放宣传册,在普法的同时向社会宣传检察院的新职能、新业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一起支持起诉案中,申请人通过“春雨”工作室的法治宣传,了解到威远县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业务并前来寻求帮助,未检检察官在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后,支持申请人(携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民事起诉并胜诉,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打造“春雨”品牌形象,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将“春雨”工作室品牌融入各项法治教育宣传工作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以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法治教育课堂为契机,引导师生充分了解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展示、宣传“春雨”未成年人工作室品牌和形象。2022年,威远县检察院法治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法治宣传等活动30次,受众达2500余人。


  开展主题为“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等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县级各相关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到院了解未检工作,在宣传“春雨”工作室品牌的同时,收集各方对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有效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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