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将选树3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
4月29日,内江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选树活动动员部署会,传达《内江市开展“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选树活动方案精神》,对全市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选树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全市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在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中的重要作用。
据悉,在2022年9月底前,内江法院将分三批次选树30个市级“枫桥式”人民法庭。各县(市、区)法院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昂扬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选树活动,为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科学持续发展夯基筑垒。(顾勋 余力)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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