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古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这是本次表彰中内江市唯一获此殊荣的调解组织。
古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着力健全调解网络,充分发挥调解员“社会稳定器”“纠纷融化器”作用;坚持调解员培训与群众普法两手抓,不断提升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水平,强化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注重预测预警预防,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古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09年成立以来,共调处各类纠纷412件,成功调解率达到98%以上,协议履行率达到100%;防止民转刑案件29件,未发生因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隆昌市古湖司法所)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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