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传承见义勇为正能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2021年12月29日,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威远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辜浩、刘杨、罗强3名同志“威远县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事迹回顾
辜浩
男,1986年生
威远县公安局向义派出所辅警
2020年11月15日,英勇抢救受伤群众
获“威远县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2020年11月15日上午,休班的辜浩与家人一起到越溪镇走亲戚,一家人在外闲逛时,突然听到左边山上有响声,辜浩抬头望去正好看见一个人从山上摔下来,掉在了半山腰的一个小平台上。出于职业的敏感性,辜浩立即往半山腰跑去。
到达后,辜浩查看老人伤势,让老人不要动,避免翻动受到二次伤害。经了解,老人70多岁,子女外出务工,家中只有她一人。辜浩一边叫家人陪老人说话一边联系村组队长以及就近卫生院。
山上杂草丛生,辜浩见状立即让队长找来锄头和刀,砍断树枝、整理杂草,为老人挖出一条“生命通道”。为救援人员快速施救提供方便。
镇卫生院的医护人员很快就赶了过来,查看老人伤势后,决定将老人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检查,辜浩和家人帮助医护人员一起将老人抬下山。
在采访中,辜浩这样说到:“既然选择了这份职业,就应当对得起这身上的警服。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论是否在岗,只要群众有危险,我就要上!”
内江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电话:(0832)2274136 |
蜀ICP备18021300号 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490号 邮编:6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