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降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入罪标准
近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作报告。
报告指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128件,涉及立法项目41个。
其中,68件议案涉及的13个立法项目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5件议案涉及的3个立法项目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3件议案涉及的10个立法项目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在对刑法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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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江等代表建议作出立法解释,降低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入罪标准,并增设多个量刑幅度。
徐华铮等代表建议对追诉期限的终点作出立法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表示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共同研究起草司法解释,解决危险驾驶罪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制工作委员会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对议案提出的就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法解释的意见建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了解司法实践情况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加强研究论证。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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