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丨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特定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哪些特定时间内,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本条是关于男方离婚请求权行使时间的限制性规定。本条旨在特殊保护妇女、胎儿、幼儿的身心健康。
编辑:郑婷婷
热点聚焦
以案说法
内江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电话:(0832)2274136 |
蜀ICP备18021300号 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490号 邮编:6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