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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出“意外”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1-10-28 11:08:39 】 【 来源:内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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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给自己和亲人购买一份意外保险已经十分常见,但关于保险理赔引发的纠纷也不少。


  银行贷款强制搭售保险产品


  冬至这天,原本有些冷清的张家突然传出吵闹声,“都是你们!就是你们这帮人咒死了我们家老张!老张啊,你说你买啥保险啊……”只见一个中年女人瘫坐在地上,哭得呼天喊地,旁边一个年轻人满含热泪,紧紧抱住她,愤怒的目光死死盯着站在门口的来人。“别别别,杨大姐,别着急,哎呀你瞧我这嘴……”来人一边赔着不是,一边弯着腰往门口退。


  这是怎么了,老张是谁?跟买保险有什么关系?这个来人又是谁?


  老张,本名叫张方民,是一家民营公司的老板,公司说大不大,也管着百十来号人的营生。随着业务规模的日益增长,需要的流动资金也越来越大,发出去的货还有很多笔款没有收回来,可房租、水电、员工的工资还得正常开销,公司整个资金链已经十分紧张。


  为了公司的发展,张方民通过熟人介绍,找到了一家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的客户经理接待了张方民,泡好茶,向他介绍了一个贷款方案:“我们银行和保险公司正在合作开展业务,贷款可以,但您必须购买一份银行指定的保险,如果您不幸因意外去世,银行有权作为保险金的第一顺位受益人。”


  张方民一听,眉头一皱:“这啥意思?怕我死了不还钱不成?”见他有些生气,客户经理笑着解释说:“张总别多想,这只是我们银行最近和保险公司联合做的一个活动。咱们这样想啊,您也是家大业大的老总,就当顺手给自己买一份保险,比在外面自个儿去买还能便宜点不是?”


  老张自己多多少少还是有点迷信。虽觉得有些不吉利,但公司急需资金救急,形势比人强。为了顺利获得贷款,张方民还是答应了银行的要求,在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险。保险合同约定:如果张方民遭遇意外伤害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赔付身故保险金500万元,银行在贷款范围内享有第一顺位受偿权。


  张方民粗略看了看保险合同,密密麻麻的条款看得他头疼。横竖没瞧出什么毛病,他也觉得银行和保险公司靠的就是信誉二字,不至于合起伙来骗他,于是大笔一挥签上了自己名字。


  贷款很顺利,公司资金问题也得到了缓解。没过多久,张方民就将贷款归还给了银行,自己都忘了还有保险这事。


  被保人因高原反应引起的急性肺水肿导致死亡


  不久,公司在西藏那边新谈了一桩大业务,对方是一家业内知名的大企业,如果能顺利搭上这条线,以后公司的业务范围将会扩大好几倍。张方民很是重视,为体现诚意,他亲自飞往西藏与对方进一步洽谈。


  到达西藏的当天,张方民就感到眼睛有点不舒服,他连忙到当地医院就诊,开了一些药后回到酒店休息,还跟妻子杨柳青聊了会视频。妻子得知他眼睛的问题,觉得肯定是他喝多了酒,老张苦笑着解释:“喝啥呀,人家是正经大公司,明天才正式见面,我一个人跟谁喝酒去。你要不信,我出门找个交警测给你看一看……”杨柳青知道丈夫不会骗自己,便让张方民早点休息。


  可到了第二天,西藏公司怎么也联系不上张方民,只得通过他下榻的酒店帮忙寻找。酒店调阅了楼道监控,发现张方民昨天入住后就再也没有出去过,感到有些蹊跷。敲门未果,值班经理通过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却发现惊人的一幕——张方民已经死亡!经理吓得赶快报了警。公安机关迅速赶到现场,经过侦查,排除了他杀的可能。


  接到警方的电话时,杨柳青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几乎晕厥过去。昨天还好好的,怎么过了一天人就没了?兴许是警察搞错了?杨柳青心乱如麻,怎么都站不起来。儿子张丞强作镇定,带着母亲连夜赶往西藏,见到的却只有张方民冰冷的遗体。


  “老张,你醒醒啊!”杨柳青扑到张方民遗体上嚎啕大哭,最后一丝侥幸被残酷的现实击得粉碎。为了弄清丈夫的死因,在警方的建议下,杨柳青同意对遗体进行尸检。法医经过鉴定后得出结论——张方民是因高原反应引起的急性肺水肿导致死亡。


  回想起丈夫说的眼睛疼,杨柳青方才意识到丈夫的高原反应早有症状,要是自己能早点儿提醒他,也许就……这几天,杨柳青没日没夜地哭泣,儿子张丞担心母亲身体,只得咬着牙将父亲的遗体在西藏火化,陪着母亲将骨灰带回了老家安葬。


  因为那笔贷款,张方民成了银行的VIP,银行的客户经理特意准备了一些小礼品,在冬至这天上门拜访,却得知了张方民的死讯。震惊之余,客户经理提起老张生前购买保险的事儿,本意是想提醒杨柳青及时理赔,可还沉浸在丧偶之痛中的杨柳青,将丈夫的死迁怒到了银行身上:“我们老张就是被你们给触了霉头!买什么保险,人死了你们才高兴!都钻钱眼儿里去了!”这便是本案开头的那一幕。


  客户经理一见这架势傻了眼,赶紧走了。后来,还是儿子张丞劝住了母亲:“这笔钱是爸给我们留下的,咱们去拿着,也算了了爸的一桩心愿。”


  于是,母子俩找了个时间联系银行一起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竟然出人意料的表示拒赔:“很遗憾,按照尸检结论,我公司认为张先生不是死于意外伤害,不属于本保险赔付的范围。”


  面对保险公司的回应,杨柳青和张丞感到无法理解。警方都已经排除他杀,老张不是死于意外伤害,难道还是死于故意伤害不成?“都觉得我们孤儿寡母好欺负是不是!”愤怒的杨柳青和张丞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按约定赔付保险金500万元,银行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于公司已经将贷款还清,银行当庭表示放弃对保险金的请求,将此权利让渡给杨柳青和张丞。


  高原反应算不算意外伤害?


  在法庭上,保险公司认为张方民是因高原反应死亡,不属于意外伤害。张方民是自行前往西藏地区,而高原反应属于一种疾病,因此张方民的遭遇不符合意外伤害定义中的非本意和非疾病这两个要件。保险公司甚至当庭拿出了一本医学的专业书籍,证明高原反应又被称作高原病,既然是疾病,那显然不属于意外伤害。而气愤的杨柳青母子则认为,保险公司是在玩文字游戏,没有一点人情味。


  那么,高原反应到底属不属于意外伤害呢?好像有那么一点像,但又好像和我们平时理解的意外伤害不大一样,甚至所有的法律条文也没有明确规定。


  法官综合分析后认为,首先,并不是所有人前往西藏,都会发生高原反应,甚至同一个人数次前往,也并不必然都会发生高原反应,更何况如本案中因高原反应致死的情况,是属于极小概率事件,这显然不是张方民本身积极追求或默许放任的结果。也就是说,产生高原反应不是他的本意。


  其次,我们不否认高原反应是一种疾病,但意外伤害险涉及的保险事故核心是“意外伤害”本身,不能因为伤害的结果属于某种疾病,而否定伤害的存在。所以,高原反应本身也符合“非疾病”这个要件。


  除此以外,法官还认为,保险合同几乎都是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是预先拟定好的。这也是本案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点。


  依照《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所以,本案也应当作出有利于杨柳青和张丞的解释,即“高原反应属于意外伤害”。


  最终,法院支持了杨柳青和张丞的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00万元。


  判决后不久,杨柳青母子就收到了保险金,但对于母子俩来说,失去相伴多年的丈夫、遮风挡雨的父亲,二人内心伤痛的弥合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在这里,法官提醒大家,银行贷款强制搭售保险产品是违规行为,大家如遇到此类情况,可以据理力争,并向银保监部门进行举报。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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