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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重病 法院依据《民法典》判定撤销婚姻关系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1-02-23 11:15:55 】 【 来源:内江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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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郭北法庭当庭宣判了内江首例依《民法典》判决的撤销婚姻案件。在该案中,妻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丈夫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获法院支持。

  

  2019年1月,东兴区郭北镇的原告刘某与同乡的贺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随后刘某便外出务工。两人通过网上聊天的方式接触了一年,于2020年1月6日回内江办的结婚登记。

  

  男女双方仅见面两次后就登记结婚,婚后并未生育子女,随后,女方贺某表示愿意跟随刘某一起前往浙江省嘉兴市工作生活,避免婚后夫妻两人分居,刘某也同意了妻子的决定。2020年3月,夫妻两人一起前往了浙江省嘉兴市。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原本憧憬着美好生活的小两口刚来到浙江后婚姻就发生了重大变故。

  

  某日,当事人贺某突然发病,从楼上扔东西,电脑、菜刀、菜板、电饭煲,当地社区知道了后,立马通知刘某要求带女方贺某去医院检查,结果在浙江嘉兴鉴定出其患有精神疾病。

  

  经浙江嘉兴市的医院诊断,贺某可能患有抑郁症等精神疾病,可能出现情绪低落,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这样的诊断结果对于刘某来说完全不能接受,因为在婚前,并没有人告知他贺某患有精神疾病。随后,刘某又通过贺某户籍地村委会和东兴区残疾人联合会得知,早在2016年贺某就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刘某认为贺某在结婚登记前隐瞒了病情,令其自己和家人都无法接受,2021年1月,贺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撤销两人婚姻。

  

  今年1月25日,东兴区人民法院郭北法庭对这起撤销婚姻案开庭审理,原告刘某提供了在浙江省嘉兴市贺某行为失控造成安全隐患的社区证明,提供了医院诊断贺某患有精神疾病的证明,同时提供了2016年东兴区残疾人残疾鉴定评定表,明确了贺某2016年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

  

  时任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郭北法庭庭长黎兆伟指出:“被告的母亲,在庭上开庭的时候她作为法定代表人出庭,她也承认她的女儿在2016年就已经患上了精神分裂症,综合相关的证据,形成了证据锁链,所以我们认定被告方在婚姻登记的时候隐瞒了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

  

  在本案中,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该疾病属于《母婴保健法》中规定的一类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医治难度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正常生活,为重大疾病。而被告在结婚登记前隐瞒病情,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

  

  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于法有据,主张撤销婚姻。同时,对于原告同意在撤销原、被告婚姻的情况下,自愿补偿被告人民币20000元的主张,法院依法予以准许。(内江中院)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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