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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是家人今朝成盗贼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1-01-21 14:08:19 】 【 来源:内江日报

  1月18日,东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盗窃罪。被告和受害人曾经是一家人,被告的行为让原本已撕裂的情分荡然无存。

  

  日前,东兴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陈某某犯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5月25日,被告人陈某某因家庭琐事前往前夫的父亲鄢某某位于内江市高新区胜利街道的家中,趁鄢某某不备之机将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和手机卡拿走。次日,陈某某通过手机验证码登陆鄢某某微信,并将银行卡与微信绑定,以微信扫描转账方式分七次将鄢某某银行卡内的3064元盗走。2020年7月30日,被告人陈某某被抓获到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达3064元,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陈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据此,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并责令被告人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退赔被害人3064元。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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