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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起!8名男子禁渔期电鱼被判刑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0-12-13 18:13:50 】 【 来源:i内江

  禁渔期内无视禁令,万某等8人在船石湖非法电鱼被当场挡获。日前,经威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该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2月28日,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和威远县公安局联合发文通告,从2020年3月1日起,威远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禁渔4个月。然而,2020年5月31日晚,万某等8人却无视禁渔规定,禁渔期内携带电鱼工具,从自贡市荣县来到威远船石湖尾堰,利用皮划艇在湖中进行电鱼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称,万某等人非法电鱼的过程中,被船石湖管理处工作人员发现并当场挡获,现场查获电击所得鱼类约10斤。公诉机关认为,万某等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进入庭审环节后,万某等8名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万某等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故法院予以支持。

  

  鉴于各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万某等8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其中,万某等4人被判处管制一年,其余4人被判处管制六个月。

  

  审理此案后,威远县人民法院法官指出,政府规定禁渔期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希望大家通过本案引以为戒,共同参与到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动中来。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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