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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职工无故被降薪 法律援助帮维权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2-04-18 15:56:10 】 【 来源:内江长安网

  近日,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结一起主张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案件,经依法劳动仲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待遇损失、门诊医疗补助金和年休假工资共计3万元。


  受援人范某系低保户,从2017年3月进入到内江某酒店从事维修工作,酒店店长于2021年9月底口头告知范某,门店生意不好要降薪。入职以来单位就未为其购买社保,也未签订劳动合同,范某不同意单位无故降薪并要求购买社保,但用人单位并未同意,通知降薪没有商量的余地,范某因此离职。之后范某到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单位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并且有没有赔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向其详细解答,单位无故降薪、不依法购买社保、不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已违法,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补偿,并告知其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劳动仲裁所需的材料。


  经审核,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范某劳动争议一案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白马基层法律服务所承办。承办人会见受援人,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调取、整理分析,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对主张经济补偿金可能存在的风险向受援人进行详尽的说明。案件的焦点主要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这直接关系到是否能依法主张经济补偿金以及工作年限等。承办人代理范某向市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形成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而造成劳动合同解除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承担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未安排带薪年休假,应依法支付工资等代理意见。在劳动仲裁中,承办人本着调解优先,减少受援人诉讼时间成本,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等共计3万元。


  近几年全球受疫情影响经济低迷,有些企业面临经营困难,收益不佳,但这并不是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理由,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相关权利义务。市中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职能,在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作出积极努力,为推进法治中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卢慧)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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