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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四字诀”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2-03-03 11:55:15 】 【 来源:内江长安网

  市中区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多措并举,全力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取得显著成效。

  

  2021年,市、区两级法院共审理以区政府、区级部门、镇(街道)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4件,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并积极有效发声,通过参加庭审实质性推动化解行政纠纷,取得了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

  

  重点“抓”,增强出庭应诉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推动领导干部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提升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意识。

  

  突出“学”,提升出庭应诉能力。通过出庭应诉、参与旁听庭审、案例研讨、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发现行政执法中的问题短板,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

  

  着力“规”,规范出庭应诉流程。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出台了《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复议与行政案件办理规程》,明确行政应诉工作分工、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责任,为全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提出工作指引。规程明确要求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承办机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同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要提前熟悉案情,确保在庭审中积极有效发声。

  

  强化“督”,提升出庭应诉效果。开庭前,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发送《行政应诉提醒函》督促各行政诉讼案件承办部门依法做好答辩、证据材料收集提交、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庭审中,通过参与庭审旁听全程跟踪了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质证、辩论等庭审活动情况。庭审后,结合庭审情况,提出具体解决行政争议的方案,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同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廖千千)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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