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投身公益活动
学习中提升劳动中改造
社区矫正对象投身公益活动
参加公益劳动
在社区,有这样一群特殊人员,他们曾触犯法律被执行管制、缓刑、假释或监外执行,这便是社区矫正人员。矫正,离不开警示教育学习和参与公益活动,感受社会责任。2020年12月31日,资中县双河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及公益性劳动。
在警示教育学习会上,双河派出所民警崔鹏就社区矫正工作中派出所协同协查联防联控等作了通报,并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违反监管规定及再犯罪的严重后果。
双河司法所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警官宋晓萍现场分发了《实施社区矫正促进社会和谐》宣传手册,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报告、外出请销假、处罚措施及撤销缓刑等规定,通报四起矫正对象违反监管纪律、再犯罪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例,警示提醒参加教育活动的23名社区矫正对象,端正矫正态度,自觉服从监督管理、积极参加教育学习、社会公益性劳动,提升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杜绝再犯罪,并签署扫黑除恶及相关承诺书。
当天,1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还开展了社会公益劳动,清扫街道,净化双河环境。(罗艺)
编辑:郑婷婷
热点聚焦
理论前沿
以案说法
内江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电话:(0832)2274136 |
蜀ICP备18021300号 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490号 邮编:6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