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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受伤无力维权 法律援助帮忙撑腰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0-10-16 13:42:04 】 【 来源:内江长安网

  经常有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受伤,要求赔偿时往往受阻,弄不清该找“包工头”还是建筑公司或劳务公司,家住新江街道清流村的农民工舒某就遇到了这样的困难。

  

  2019年11月27日舒某经王某介绍到内江市某福利院整体搬迁项目从事泥工工作,项目上隆某负责给舒某安排工作记录考勤管理,工资计件,工资由王某领取发放。12月14日舒某在建筑工地用独轮手推车拉材料过程中,车翻导致受伤,诊断为右髌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23天。出院后多次找王某以及项目上协商工伤待遇未果,敷衍推责的态度让舒某寒心。

  

  3月25日,舒某找到内江市市中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讲述不知如何维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工伤援助案件免审经济困难证明,当即受理了舒某的申请,并向舒某说明其中的法律关系,案件由玉溪法律服务所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黄先贵承办。考虑到建筑公司并未与舒某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认定工伤存在困难,需先进行劳动关系的认定。承办人协助舒某调查确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用工主体为建筑公司,收集工友的证人证言等,提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积极的促使双方和解协商解决工伤保险待遇。本着减少诉累和受援人利益最大化,最终仲裁庭审后双方协商一致,由该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舒某六万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一切费用,舒某收到款后撤回仲裁申请并放弃诉讼和仲裁等权利。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舒某对此结果表示很满意,收到钱后非常感谢承办人以及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

  

  实践中各种原因导致农民工工伤维权存在难度,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在务工过程中提高自身维权意识,保留劳动合同、工资凭证、“工作证”等相关维权凭据,法律援助机构也是农民工朋友们的坚强后盾,遇事找法不吃亏。(王从安  卢慧)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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