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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香果女孩”案再审开庭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0-12-17 07:14:52 】 【 来源: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重庆晨报

  昨(15)日上午9时,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在钦州市灵山县法院开庭再审,被告人杨光毅穿着防护服出庭。中午12时,时长约3小时的庭审结束,该案将择期宣判。

  

  当日,记者从被害者家属代理律师、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士朝处获知,庭审现场主要围绕罪名、罪数、是否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自首是否可以从轻、有没有必要精神病鉴定等问题展开,“庭审公平公正,充分保障各方的权利,尤其是发言时间给得很充分。我们及女孩的母亲陈礼言对庭审很满意”。侯士朝表示,在辩护的时候,杨光毅虽然说不用辩护了,但法庭还是给予了其辩护人充分的辩护时间。杨光毅在最后陈述时有个比划枪毙自己的动作,表示希望判自己死刑。“百香果女孩”杨某燕的母亲陈礼言告诉记者,自己在庭审现场情绪比较激动,在现场曾晕倒,经过救治之后,已无大碍。“百香果女孩”杨某燕的舅舅陈天传告诉记者,杨某燕的妈妈自从孩子遇害后,承受了极大的压力,没有一天睡过好觉。目前家属的意见很坚定,希望法院改判杨光毅死刑立即执行。

  

  ◎案件回放

  

  2018年10月,广西灵山10岁女童杨某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29岁的杨光毅强奸后死亡。相关法律文书显示,杨某燕被强奸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和支气管,气管被锐器刺破,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导致其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2019年7月,一审法院广西钦州市中级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杨光毅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光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于今年3月作出改判,根据杨光毅有自首情节等案件具体情况,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其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被害人家属不服二审判决结果进行了数次申诉,主要申诉内容就是要求改判杨光毅死刑立即执行。

  

  今年11月3日,最高法审查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据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重庆晨报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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