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权威发布 >
中共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0-07-05 16:52:52 】 【 来源:内江日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21日至9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思想认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立即安排部署。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各方面全过程,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立说立行的政治作风,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分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后,分局赓即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20年1月11日召开党委会,专题集中审议整改工作方案,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2020年1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主动认领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推动巡察整改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往深里走。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警种、机关科室、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5次、专题会议8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具体工作。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启动以来,公安机关作为疫情防控的主力军,在抓实做细大数据核查、居家医学观察管理、集中隔离守护等工作基础上,始终坚持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的总要求,构建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头抓、部门负责人协同抓的全方位、立体式、全覆盖的工作责任机制和运行体系,形成最强整改合力。


  三是聚焦整改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研究制定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要求。对4个方面29条意见逐一对照梳理为64个具体问题,细化制定143条具体整改措施。截至目前,除1条整改措施正有序推进中,其余措施全部落地落实。按照“责任制+清单制”台账,运用整改工作动态提醒机制,点对点向涉及具体问题的党委班子成员和牵头单位“开清单”“发点球”推进整改,确保全过程抓整改不放松。


  二、紧扣整改问题,狠抓落实见效,坚决推动巡察整改全域覆盖、治理到位、有效提升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严不实”问题


  针对“聚焦意识形态主责主业有偏差”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年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发《分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分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联系会议制度》。二是在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控、工作研判、风险防控、舆情引导、信息互通、联动处置等环节形成工作机制,在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领域,建立基础台账。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非法传教活动的治理,共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28处。


  针对“履行意识形态‘两个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细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度目标管理、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重要内容,形成党委领导、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分局《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动态提醒制度》《意识形态领域专项督察制度》《涉警舆情处置工作预案》,并严格执行。三是由分局党委书记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执行警力下沉决策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分局已按照省公安厅派出所三年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开展专题调研,并经分局党委会研究决定,调整16名民警到派出所工作。截至目前,分局实有警力399人,派出所警力173人,占比43.3℅。


  3.关于“‘政治建警’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由分局党委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委牵头,组织专班专人,再一次认真核实应当办理辅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对象,分类建立台账。加强与辅警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市区组织部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局机关党委的协调沟通,实行全流程跟踪;分局67名党员辅警组织关系已实现应转尽转。二是分局辅警党员已经全部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加强对辅警党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大政方针、国情形势等学习教育。目前,1名优秀辅警已经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塞责”的问题。一是已分批次、分层级组织分局纪委全体民警和全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学习,增强责任心和履职能力。二是已对2017年度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内容进行改正,重新撰写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三是坚持纪委书记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各类文件制发的审核把关制度。四是由分局纪委书记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针对“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紧、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全面排查部门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逐一明确防控措施。特别是对2019年度以来,有人员受到处分的8个部门,已要求其重新提交廉政风险点,将队伍管理风险岗位设为一级高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二是由分局纪委书记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针对“廉政谈话涉嫌造假”的问题。一是由分局纪委牵头督促党委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并及时对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二是由分局纪委在每季度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上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三是由分局党委书记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从严治警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针对“执法教育培训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制定方案,以公安机关刑事、行政两个程序规定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执法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提高民警严格规范办案的自觉性;二是对调查取证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及时的案件,督促办案人员按时限、按要求、按质量完成案件办理。以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为整治内容,从接处警、如实受立案、案件审核审批、案件质量等方面开展执法专项整治。三是对3名派出所相关责任人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试行)》《四川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予以计分和通报批评处理。


  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分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对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3个派出所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二是在分局原有的涉案财物保管中心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基础上,增加3间房屋,目前总面积达100余平方米。三是重新完善了功能分区。四是各种标示标牌制度已上墙,每个功能分区均安装了涉案财物“出库”“入库”“借出”“归还”流程图等制度。


  针对“督察工作缺‘辣味’’”的问题。一是组织分局督察大队民警学习《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及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对存在的问题通报处理到部门、个人。二是已将督察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三是由分局纪委书记对督察大队进行批评。


  针对“民警出入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落实民警护照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民警出国请销假制度的审批。二是制发了分局《关于加强警务辅助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对辅警持有护照的情况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目前已对101名持有护照的辅警建立档案台账,并参照民警护照管理和出国请销假制度严格监管。


  3.关于“担当精神不够,‘刀刃向内’的决心需进一步强化”的问题


  一是已于2020年1月22日,组织分局纪委监察室民警加强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及解除处分程序等法规制度的学习。二是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民警严格年度考核评定等次。三是由分局纪委书记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4.关于“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针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打折扣”的问题。一是已清退受到行政记过处分人员2016年年终一次性奖励。二是由分局纪委书记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针对“对诫勉谈话的把握运用不准确”的问题,已于2020年1月22日,组织分局纪委监察室民警加强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学习,准确把握、运用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针对“审查调查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已组织分局纪委监察室民警加强对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规范调查核查程序,提升监督执纪案件办理质量。同时,由分局纪委书记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针对“纪检督察职责混淆不清”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分局纪、监、督、审专题研讨会,理清各自职能职责和督察通报与纪检监察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的执行主体。二是严格督察通报审核把关,提高督察通报质量。坚持每一期《督察通报》必须由督察大队主要负责人审查,分管局领导复核、签发。三是由分局纪委书记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针对“开展纪律教育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于立案查办民警违规违纪案件,不遮不掩,及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用“鲜活”的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全体民警。


  5.关于“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述责述廉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分局相关党委成员重新撰写2016年至2018年述责述廉报告。二是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干部夜校等形式,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委成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三是由分局党委书记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督导党风廉政建设及开展党课教育涉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是由分局党委成员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每年至少为分管联系单位上一次廉政党课。二是分局纪委在每季度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上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三是由分局党委书记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针对“违规确定服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问题。一是已责成分局装备财务中心、基建办深刻反思,剖析问题形成原因,对装备财务中心和基建办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学习教育会,学习《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掌握工程采购审批流程及方式,强调项目建设管理中的纪律和要求,加强工作责任心,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针对“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签订合同”的问题。一是已签订补充合同,将项目施工合同中关于“因物价波动调整价格”的约定修改为“不调整”,并在项目决算中严格按照修改后条款执行。二是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严格保证金收取,避免违规现象发生。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针对“工程管理随意敷衍不严谨”的问题。一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已建、在建工程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督促整改问题。二是严格按照《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完成项目增量审批。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区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工程变更情况的请示》。三是由分局装备财务中心牵头,纪委、督察大队配合,制发分局项目建设内控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常态化监管。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7.关于“政府采购领域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针对“采购方式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区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已确定2019-2021年全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服务商。分局已按照区财政局《全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通知》要求确定车辆维修单位。二是已对空调、电梯等设备的询价程序进行完善。三是根据市中区总工会和区财政局指导意见,工会慰问品等职工福利采购采取3家询价,以同类商品报价最低为原则,通过工会委员会会议集体决策确定供应商的方式,规范采购程序并严格执行。


  针对“部分采购项目归档资料缺失较为严重”的问题。一是清理完善了2015年实施的18项协议供货项目未中标单位的资料,进一步规范采购资料管理,做到及时搜集、整理、归档采购资料。二是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学习《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增强采购人员的档案意识和业务素质。三是由党委副书记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8.关于“财务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针对“油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制发了《分局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制度》,对“一车一卡”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清理,对违反规定使用油卡的严肃处理。二是由分局装备财务中心统一将油卡下发至各单位,定期向油卡进行充值,做好登记,使用过程中分局督察大队负责对全局所有车辆使用和用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


  针对“辅警劳务费管理混乱”的问题。一是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内江市公安局关于转发〈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14】77号)中明确的劳务费开支范围执行,规范劳务费的发放和管理。二是明确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发放金额必须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开支,不得超预算开支。三是组织召开财务工作培训会,加强财务审核人员培训,强化“把关”能力,树立责任意识。四是对2018年以来辅警劳务费发放情况开展全面清理,及时清退违规报销。


  针对“违规收取维稳费”的问题。一是分局已于2017年按照区政府制发的《内江市市中区镇街财政体制管理工作办法》要求进行了整改,停止收取维稳经费。二是加强政策文件学习,强化日常性监管,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针对“执行加班审批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严格按照《内江市市中区财务管理制度》,由“经手人签字→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签字审批后,报分局装财中心出纳审核报销。二是已对全局民警分批次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加班审批严格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补贴的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三是已对重复报销加班补贴情况开展清理,并对清理出的违规报销补贴进行清退。


  9.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混乱,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


  一是已对15辆车的车辆购置费、改装费和购置税费进行清查。二是已聘请第三方机构,正在对2016年购买的185万余元固定资产进行清理;下一步将对分局固定资产账务进行彻底清查,理清固定资产明细账目,并依法对资产管理系统内的资产台账进行调整,使台账系统与财务总账、明细账、年度账一致。


  10.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禁而未绝”的问题


  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对相关人员报销的差旅费进行清理整改。二是组织分局各部门民警学习财务管理规定和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出差报备规定,坚决做到出差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据实报销。


  针对“超范围使用慰问金”的问题。一是已对无事由发放的家属慰问费进行整改清退。二是严格执行《内江市市中区总工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慰问工作暂行规定》,坚决杜绝超范围使用慰问金情况发生。三是已加强对分局装备财务中心和工会相关人员培训,严格审核把关。


  针对“违规报销第一书记油费”的问题。一是已对违规报销的第一书记油费进行整改清退。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学习,强化日常性监管,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关于“执行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有偏差”问题


  针对“党委决策决而不行”的问题。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的要求,对“三重一大”重大议题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执行,并强化对党委决策的执行跟踪,确保党委决策落实落地。


  针对“违规讨论干部人事问题”的问题。认真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在对“三重一大”重大议题研究时,坚决做到参会党委成员达三分之二的要求。


  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的要求,精心做好党委会议题收集,对涉及班子成员的议题,严格执行本人回避制度,并强化对党委决策的执行跟踪,确保党委决策落实落地。


  2.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不认真、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由分局政治处主任对分局干部人事档案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结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要求,正在建立党员档案备查卷(附卷),将党员档案备查卷(附卷)送分局档案室集中保管;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在干部人事档案的借阅、传递和日常方面建立登记簿和管理台账,日常工作中注重个人散装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规范档案装订。二是由分局政治处主任对更改姓名不向组织报备的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三是由分局政治处对3名相关人员人事档案进行重新确认。四是对干部人事档案的专项审核和数字化建设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对干部档案审核开展“回头看”,重点审核“三龄两历”。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分局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口。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认真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流程和程序。


  4.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分局政治处已于2019年8月印发《关于“三会一课”等工作规范程序》的通知,要求各党组织认真组织党员民警学习,并严格执行。二是对分局各党支部活动情况强化管理,已经将2019年度支部会议记录本集中收集送分局档案室保管存放。


  (四)立行立改方面


  1.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求落实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在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时间和内容上下功夫,会前做好学习资料收集,制发党委中心组学习单,规范有序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二是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实行考勤登记,建立党委中心组考勤簿,认真登记参加人员、缺席人员、缺席原因等情况,对因公、因病等特殊情况未能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党委成员,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事后及时督促其进行会后补学。三是将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果及时通报。四是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资料收集建档。


  2.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党费使用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组织学习领会中共内江市直机关工委(内工委通〔2019〕25号)文件精神。二是坚决按照“支部申请-机关党委研究-党组(党委)审定”的程序,集体讨论决定党费使用和列支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针对“党费管理未设置独立账户”的问题。已及时与区财政局协调联系,设立党费独立账户进行管理。


  3.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党委会议记录、纪要不规范”的问题。由分局政治处明确一名党员干部专职负责党委会议记录,重点记录好党委成员发表意见或表决情况,做到字迹清晰,规范、完整、准确记录党委会内容。


  针对“支委会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一是已组织专人、组建专班定点督促指导分局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完善。二是已制发分局《关于印发“三会一课”等工作规范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分局各支部党组织工作,并加强日常督导检查。


  针对“党员大会、支委会签到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分局各支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共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会一课”等工作规范程序的通知》,并按要求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执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并制发统一的会议签到簿。


  4.关于“超比例、超权限开展表彰奖励”的问题


  一是已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安机关奖励和表彰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年度民警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嘉奖按照在编在职民警总数的千分之三、百分之三、百分之九的比例,开展表彰奖励工作。二是对分局党委成员的表彰奖励,按照程序规定报请市局批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党员档案审核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党员发展基本流程》,提升分局各支部党建工作能力;二是由分局政治处牵头,常态化开展党支部工作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要求,加强党员档案资料的审核;认真审查、完善入党资料,确保资料完善,入党手续齐备。


  6.关于“采购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个别项目评标人员组成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培训会,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学习,杜绝再次出现评标人数为双数的情况出现。二是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坚决做到程序合规、内容真实、资料完整。


  针对“个别项目验收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范验收程序;成立验收小组,再次对2018年8月实施的对讲机及警务通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针对“个别项目需求论证专家组成不合理”的问题。规范专家论证工作,选择专家库品目里包含相关品目的技术专家进行论证;加强分局采购人员对专家库品目的学习;加强与社会代理机构的沟通联系。


  7.关于“通报工作不认真”的问题


  坚持从严要求、从细入手,认真完成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不断增强自身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每期督察通报须由分管领导仔细审查内容后方能上报,杜绝通报内容错误的情况再次发生。


  8.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违法开展工程建设”的问题。一是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装修工程业务知识和《内江市市中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二是在以后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装修工程的流程进行施工,完善各项装修建设的手续。


  针对“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已对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施工合同中的缺项进行完善。


  针对“工程进度控制不力”的问题。在以后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做到设计科学、合理、到位,避免后期施工过程中进行设计调整;同时,早安排、早部署,提前联系完善事关整体竣工验收的水、电等工程,杜绝延误工期情况的发生。


  9.关于“超标准报销费用”的问题


  针对“超标准报销职工体检费”的问题。一是已于2019年11月6日,对超标准报销职工体检费进行整改清退。二是分局装备财务中心已加强财经业务培训,加大对原始票据审核力度,严谨核实票据金额,杜绝此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超标准发放小车班人员出车补贴”的问题。一是已于2019年于11月4日,对超标准发放小车班人员出车补贴进行整改清退;二是分局装备财务中心已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报账审核,树立责任意识,杜绝此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重复报销差旅费”的问题。一是已于2019年11月4日,对重复报销的差旅费进行整改清退;二是加强报账审核,杜绝此问题再次发生。


  10.关于“违规发放会议劳务费”的问题


  一是已于11月4日,对违规发放会议劳务费进行整改清退;二是已开展财经业务培训,并将严格按照区委办公室2014年出台的《内江市市中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办发〔2014〕40号)的通知执行,杜绝此问题再次发生。


  1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现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严格执行区财政局2017年4月出台的《内江市市中区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现金支付“月度现金支取总额控制”和“单笔大额现金监控系统控制”的规定及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规定;二是已全面实行单位公务开支实行公务卡结算的规定;三是已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支付环节的审核,杜绝“现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再次发生。


  针对“工作日加班审批不严谨”的问题。一是已于11月6日,对不是在工作日加班的加班补贴进行整改清退;二是已加强审核,层层把关,杜绝此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收支‘两条线’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已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缴库;二是已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针对“凭证附件不齐全“的问题,坚决做到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支出凭证进行重点审核,确保凭证齐全、原始票据完整。


  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在2019年开始计提了在编人员的工会会费;二是已加强对分局工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并严格按照《工会法》规定执行。


  针对“餐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严格按照加班餐标准和审批程序报销加班餐;二是已明确定点用餐场所,坚决做到实报实销,就餐明细和就餐人员名单附件齐全。


  三、常抓不懈,坚持一抓到底,继续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分局党委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整改要求,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之以恒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一抓到底,决不虎头蛇尾,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过硬公安队伍,为市中区建设成渝经济区城乡融合、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对党忠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认真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毫不松懈担负起巡察整改的重大责任,杜绝“过关思想”,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对还没有全面完成的整改任务,挂图作战,持续强化跟踪督办;对已整改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力争取得更大成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确保问题见底清零。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党委班子成员“关键少数”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全力支持分局纪委督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成果转化。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笼子,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问题不反弹。同时,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打各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大局平稳、护航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以为民造福的新成果彰显巡察整改落实的新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2—2063603,电子邮箱:541009877@qq.com。


  中共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


编辑:郑婷婷

内江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电话:(0832)2274136 |

蜀ICP备18021300号 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490号 邮编:641100

蜀ICP备18021300号-1 内江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