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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敲警钟:“老头乐”上路隐患多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5-10-11 22:55:34 】 【 来源:内江日报

  “无需驾驶证、不用上牌”,“油门”一踩就能“轻松上路”。近年来,一种名为“老年代步车”(俗称“老头乐”)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受到不少老年人青睐。“老头乐”究竟是什么车?驾驶它上路真的不用驾驶证、不用上牌?这份“方便”背后会不会藏有隐患?日前,内江公安交警梳理了几起涉及“老头乐”的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并就“老头乐”的属性、用途,以及违法上路的危害、法律后果作了详细解答。

  

  案例一

  

  2025年4月29日,驾驶人李某驾驶“老头乐”行驶至内江东兴区郭北镇清流南路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由驾驶人代某驾驶(搭载肖某)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代某、肖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驾驶人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二

  

  2025年8月13日,驾驶人腾某驾驶“老头乐”搭载马某,从威远县镇西镇往威远城区方向行驶。行至308省道70km+800米弯道处时,腾某发现前方右侧有车辆因事故停在道路上,借道行驶过程中,与对向行驶、由驾驶人童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腾某、马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驾驶人腾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驾驶人童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案例三

  

  2025年9月5日,驾驶人钟某驾驶“老头乐”行至隆昌市古湖街道康复中路文庙坝路段掉头时,驶入路边人行道,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钟某及行人代某、魏某、李某、郑某、刘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驾驶人钟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解答:

  

  1.问:“老头乐”究竟是什么车?它正常售卖,为何不能上路行驶?既然不能上路,为什么又能销售?

  

  答:很多“老头乐”生产厂家向国家申报的并非乘用车,且厂家出具的出厂证明中,明确写着“厂区内部观光车”。此类车辆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生产,未纳入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属于合法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因此无法办理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不能在道路上行驶。这类老年代步车仅能在景区、园区、厂区等封闭区域行驶,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道路”上行驶。

  

  2.问:驾驶“老头乐”上路有哪些危害?

  

  答:此类车辆的安全性能、防护性能较低,上路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因无法登记上牌,不能购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一旦发生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赔偿,驾驶人需承担高额赔偿费用。不少商家不告知消费者“老头乐”的真实属性,甚至故意隐瞒,宣称“不挂牌、不考证、不买保险”,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交警将依法严处。提醒大家:若商家声称“能上牌”“不需要驾驶证”“包事故赔偿”,均为虚假宣传,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付垚霖)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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