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平安提示 >
警方提示 | 关于寻衅滋事,我们将严厉打击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0-07-25 10:18:53 】 【 来源:内江长安网

  1.jpg


      近段时间,威远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开展寻衅滋事专项整治工作。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酒店、网吧、KTV等娱乐场所进行检查走访,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加强学校周边管理,通过法制安全教育,增强了师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从4月29日寻衅滋事专项整治开始至今,城北派出所辖区内未出现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1.jpg


  警方提示:寻衅滋事的“成本”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编辑:郑婷婷

内江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电话:(0832)2274136 |

蜀ICP备18021300号 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490号 邮编:641100

蜀ICP备18021300号-1 内江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