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极易诱发交通事故,不仅严重威胁驾驶人自身生命安全,更会危害公共出行安全。近期,内江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管控力度,常态化组织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天候、多点位设卡巡查,严厉查处涉酒驾驶行为。行动开展以来,已查获多起酒驾违法行为,多名违法驾驶人被依法处罚。警方以案示警,引导广大驾驶人敬畏法规、拒绝酒驾。
案例一:
2026年5月17日16时30分,驾驶人刘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资中县球溪镇场镇时,被资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球溪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45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针对刘某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2026年4月26日22时,驾驶人何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新能源汽车行驶至内江经开区甜城大道时,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46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针对何某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2026年5月18日13时,驾驶人黄某聪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隆昌市新华街时,被隆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4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针对黄某聪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警方提醒:
从本次曝光的案例可以看出,酒驾违法行为覆盖摩托车、新能源小汽车等多种车型,违法时间包含午间、夜间。部分驾驶人存在“白天酒驾没人查”“新能源车酒驾无所谓”“少量饮酒不影响驾驶”等错误认知,这也是酒驾事故频发的核心原因。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不少摩托车驾驶人片面认为摩托车监管力度小,酒后驾驶不易被查处,侥幸心理极其严重。
酒驾、醉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大幅降低驾驶人的判断力和反应力,还极易引发剐蹭、碰撞、翻车等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及无辜群众的生命安全都将受到严重威胁。
内江公安交管部门强调:酒驾醉驾整治无死角、无空档,不分车型、不分时段。全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开展整治行动,白天夜间同步严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倡导广大群众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思维,聚餐聚会提前规划出行方式,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市民若发现身边酒驾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付垚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