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创新的“保护伞”,更是市场秩序的“压舱石”。在电商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网络售假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企业权益,更侵害消费者信任。本期“每周说法”聚焦代某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看法院如何用销售数据和利润率“算清”侵权赔偿账,为知识产权保护划出清晰红线。
案情:
淘宝店售“欧普”灯具,竟是侵权假货
2023年,欧普照明发现淘宝上一家“欧普直销店店铺”不对劲:店内多个商品链接含“欧普”关键词,宣传图也标着“欧普”字样,但卖的灯具经鉴别全是假货。公证处随即对取证过程进行公证,锁定侵权事实。
经查,这家网店注册人是代某,店铺销售含“欧普”关键词商品的交易成功金额高达27.3万余元。欧普照明随即起诉,要求代某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判决:
“借账号经营”辩解无效,10万元赔偿终落地
一审法院支持了欧普照明的诉求,判决代某赔偿10万元。代某不服上诉,辩称网店是潘某某借用其账号开设,自己不是实际经营者,但始终拿不出有效证据。更关键的是,他二审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反而露出破绽——记录显示他与案外人潘某某互相配合使用网店账号,在店铺因售假被投诉、罚款后还相互通知,明显明知售假仍持续经营,主观恶意十足。
二审法院进一步指出,结合淘宝提供的27.3万余元侵权销售数据,以及欧普照明2017-2019年35.96%-39.93%的主营业务利润率(行业平均利润率也达30%-37%),再考虑欧普品牌的知名度、研发广告成本和维权开支,一审判决10万元赔偿完全合理。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侵权赔偿有“硬依据”,知识产权不容侵犯
本案最关键的“突破点”,在于法院在司法审判实践中采用了网店销售数据+权利人利润率的方式精准计算侵权损失。这种裁判思路有效破解了知识产权诉讼中“权利人举证难”的痛点,让侵权赔偿数额有了明确的事实支撑。
对经营者而言,这起案例敲响了警钟:“借账号”“不知情”不是逃避责任的借口,电商账号注册人需对店铺经营行为负责,明知售假还参与其中,必将承担法律后果。对企业来说,这更是一剂“强心针”——只要留存好商标权证明、侵权取证公证、财务数据等证据,法律就能成为维权的“硬核武器”。(高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