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拿到仲裁支持的工资就尘埃落定,没想到公司又起诉要求他返还多领的工资。
隆昌居民邱某某与深圳某医疗电子公司持续近两年的劳动纠纷,最终经隆昌市人民法院审理画上句号,该案裁判通过明确法律边界,为类似劳动报酬与不当得利交叉案件提供了清晰指引。
案情回顾:一场跨省劳动纠纷
时间回到2022年9月,邱某某与深圳某医疗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成都从事销售工作。然而仅两个月后,公司便以“试用终止”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在职期间,邱某某仅在2022年11月9日领取过1112.22元工资,剩余工资迟迟未发放。2023年2月,邱某某向成都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2022年10月1日至11月18日工资7400元、社保待遇等多项诉求。
经审理,仲裁委根据公司提供的《办事处销售代表薪酬确认单》(月基本薪酬5000元),核算出邱某某应得工资为8218.39元。因邱某某仅主张7400元,仲裁委最终裁决公司支付其工资7400元,并驳回其他诉求。
公司不服该裁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却因不符合法定撤销情形被驳回。此后,公司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决,邱某某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扣划公司存款7450元(含50元执行费),将7400元支付给邱某某,案件于2023年12月执行完毕。
本以为纠纷就此结束,2024年初,公司突然向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称案外人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曾于2022年11月代其向邱某某支付10月工资3190.69元,邱某某通过仲裁和代付“重复领薪”,要求返还多收的3190.69元。但龙岗区劳动仲裁委以“生效文书已处理争议”为由,驳回了公司的请求。
2024年,公司转而以“不当得利”为由,在被告户籍所在地,将邱某某诉至隆昌市人民法院,主张返还3190.69元。
法院裁判:厘清边界,明确三大法律要点
隆昌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25年3月作出判决:邱某某需返还公司不当得利款2372.3元及资金占用利息,驳回公司其他诉求。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已顺利履行。
法院为何作出这样的判决?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重点围绕三大法律要点展开分析,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划出清晰法律红线:
要点一:用人单位支付足额工资是法定责任,不可推卸
法院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规定,支付足额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非可随意调整的“协商事项”。
本案中,生效仲裁裁决已核算出邱某某应得工资8218.39元,公司虽主张邱某某仅通过仲裁主张7400元,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免除支付足额工资的义务。即便邱某某未在仲裁中全额主张,也不能视为其“放弃足额领薪权利”,公司仍需对未足额支付部分承担责任。简单来说,公司还应补发818.39元给邱某某。
要点二:不当得利需严格界定,有合同依据的款项不属此列
“不是所有‘多收’的钱都构成不当得利。”法官在审理中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需满足“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三个条件。
本案中,公司主张返还不当得利3190.69元,而事实上,其中818.39元属于邱某某应得的劳动报酬,有劳动合同和生效裁决作为法律依据,这便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因此法院不支持公司要求全额返还该款项的诉求,仅对超出邱某某应得工资的2372.3元认定为不当得利,判决邱某某返还。
要点三:“主张金额”不等于“放弃权利”,劳动者选择权受法律保护
“很多劳动者在维权时会担心,自己主张的金额低于应得金额,是否就意味着放弃了剩余权利?”法官针对这一常见疑问作出明确解答:劳动者在争议解决中自主选择主张的金额,是对自身诉讼权利的处分,而非对实体权利(即足额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的放弃。
本案中,邱某某在仲裁时主张7400元工资,是基于自身维权成本、证据掌握情况等因素作出的选择,不影响其依法获得足额工资的权利。法院的判决不仅保护了邱某某的合法权益,更向社会传递了“劳动者在争议解决中享有充分选择权”的信号,避免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全额主张”为由,逃避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
典型意义:为交叉案件提供指引,规范劳动用工秩序
“这起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它为处理劳动报酬支付与不当得利返还交叉的案件提供了明确指引。”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随着劳动用工形式日益复杂,类似“代付工资”“部分主张权利”引发的纠纷逐渐增多,本案的判决至少起到三方面作用:
一是强化用人单位责任意识,明确“足额支付工资”是不可突破的法律底线,无论劳动者是否通过仲裁全额主张,用人单位都需按法定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二是细化不当得利适用标准,避免用人单位滥用“不当得利”诉求,变相克扣劳动者工资,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据;
三是保障劳动者程序权利,让劳动者在维权时无需担心“主张金额不足”的风险,敢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法官也提醒劳动者:在遇到工资拖欠、代付工资等情况时,要注意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条、代付凭证等证据,明确自身应得报酬的计算标准;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规范工资支付流程,避免因代付、漏付等问题引发纠纷,共同维护健康的劳动用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