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内江市东兴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强化服务,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质增效。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一体化推进格局
市、区高度重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专题召开项目协调会、推进会,对建设方案、人员入驻、规范运行、资金筹备等事项组织专题研究,倒排工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紧扣综治中心职能定位,结合实际,制定《东兴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方案》,努力构建“综治中心搭台、入驻部门唱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格局。
整合资源力量,构建规范化运行体系
选择辐射范围广、交通便利、群众办事方便的地段新建综治中心办公点。按照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行政三级办理、诉讼、法律监督的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科学设置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心理疏导区等功能区域,让群众办事一目了然。功能区设置引导台1个,分类调处接待窗口10个,设立“大千和韵”茶调室、“长江和风”法调室等5间特色调解室,设置综合指挥调度室、“甜城蜜语”心理疏导室、解压室、警务室、速裁庭各1个。
按照“高频事项常驻、低频事项轮驻”,采用“整体入驻+常驻+轮驻+随驻”方式,推动部门入驻。区信访接待中心、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整体入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常驻,住建、卫健、市场监管等14个部门轮驻,其他涉事部门采用“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方式随驻,东兴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东兴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委员会、东兴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雷昌根调解工作室等力量根据实情灵活入驻。各相关部门选派业务骨干入驻,能满足岗位职责需求且相对固定,首批入驻人员12人。
按照“统一受理、分类流转、依法办理、闭环管理”工作流程,制定《综治中心运行工作制度》《东兴区综治中心处理矛盾纠纷事项流程图》等制度机制,着力形成运行“闭环”。紧盯每个矛盾纠纷是否严格按照“路线图”依法办理,科学设置工作节点,全程跟踪矛盾纠纷化解进展情况,适时制发“工作提示函”“风险预警函”,对应受理未受理、应办理未办理、不依法办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纠正、重点督办,确保按时保质化解到位。
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
建立县乡村“三级调解”机制。村社作为矛盾调解“第一防线”,常态走访排查,发挥村干部、老党员、乡贤等“熟人社会”优势,用乡情、亲情化解矛盾。镇(街)级以“理”为主,情理结合,分类处置矛盾纠纷,对于可能激化的矛盾,提前预警并上报区综治中心。区级以“法”为主,加强统筹,重点协调司法、信访、法院等部门及属地联合调解重大疑难纠纷,确保依法妥善处理。建立综治中心日报告、周报告、月报告制度,及时通报矛盾纠纷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综治中心平台、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层调解”机制。村级综治站依托网格员、调解员,排查并化解一般性矛盾纠纷。乡镇综治中心负责村(社区)上报的疑难纠纷,整合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等力量协同调解。区级综治中心整合信息,统筹跨部门、跨乡镇的复杂矛盾,协调法检公司等部门联合调处。对于村(社区)上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镇街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会商,推动化解。需党政“一把手”协调的疑难案件,由镇街或部门主要领导包案化解,依法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