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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区警方积极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宣传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0-09-03 18:47:17 】 【 来源:内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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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晚9时许,新坝大桥东兴区桥头。在民警的操作下,一架携带播放器的无人飞机,缓缓升空,沿河飞行,宣传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相关知识。

  

  与此同时,在甜城湖东兴区段,由东兴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巡警大队、辖区派出所组成的巡逻队,采用车巡+步巡的方式,沿河宣传禁渔禁捕、规劝违规垂钓人员。

  

  “老人家,现已进入‘十年禁渔’期了,请你不要再违规垂钓……”巡逻民警巡逻至花萼湿地公园外的甜城湖水域时,发现有几名市民,正在河边使用“爆炸钩”垂钓,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规劝,并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

  

  在听了民警的讲解后,几名市民均表示理解,并立即收拾起渔具,离开了现场。

  

  “自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沿河禁捕巡逻、宣传已经成为‘必修课’。”据当晚参与巡逻的东兴区公安分局桐梓坝派出所副所长赵燕介绍,因紧邻沱江,桐梓坝派出所除了对辖区沱江河流域开展巡查以外,还以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宣传,从而提高辖区居民的知晓率,引导辖区居民共同参与,维护水生态文明。

  

  就在巡逻民警规劝违规垂钓者的同时,空中飞行的无人机也发现情况。

  

  民警通过无人机拍摄的画面发现,位于新坝大桥上方的沱江岸边,有人在违规垂钓。发现情况后,民警立即操作无人机,盘旋在垂钓者上空,对其进行知识宣传。

  

  记者通过民警的操作平台,清楚地看到,在无人机滚动播放禁渔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后,垂钓者自觉地收起了渔具,离开了现场。

  

  “当前,我们秉承人性化执法,对违规垂钓的群体,主要以宣传、教育、规劝为主,对使用电、网、炸等违法捕鱼的行为,我们则‘零容忍’,发现一处,打击一处。”东兴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涂宏介绍道。

  

  据了解,自我市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以来,东兴区公安分局迅速行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相关警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动协作,对辖区内的河流、重点水域进行“空巡+地巡”的全方位巡逻,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还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钟睿  曾利军)

  

  拓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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