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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检察院全力推进强制报告制度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2-05-17 16:58:46 】 【 来源:内江长安网

  近年来,隆昌市检察院认真落实未成年强制报告制度,从“三项部署”、“三个重点”、“三重结合”、“三项举措”个方面入手,切实推进报告、处置、保护、救助无缝衔接机制,加强对未成年的全面综合法保护,守护未成年成长。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该院通过强制报告成案6件,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案件4件,对未履行报告义务主体移送线索、促整改3件,制发检察建议1份。

  

  紧抓“三项部署”,聚集强制报告合力


        坚持把制度机制建设放在首位,破解未成年受侵害案件线索发现难、报告难、联动难、追责难等问题。

  

  坚持制度先行。该院联合市监委、教体、公安、民政、卫健等九部门会签了《隆昌市侵害未成年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联合督导检查〈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法律及文件落实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强制报告制度报案、备案、通报、保密、应急联动、违纪处理、联席会议等方面情况,推进形成源头预防、及时反应、高效应急、严厉惩处的未成年保护机制。

  

  ——推进责任落实。要确保“强制报告制度”的有效性,关键在于落实。《意见》中明确规定,有关报告义务主体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该院通过组织建立联席会议、督导检查制度,组织各类负有报告责任的各类主体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形成切实担责的工作合力,全力做好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

  

  ——强化督导检查。该院成立联合督导检查工作组,针对强制报告制度知晓度、落实情况对乡镇(街道)及宾馆、医院、学校开展走访检查70余次,对不履行强制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落实责任追究,确保强制报告落到实处,共发现移送线索4条。如对办案中发现内江市某医院医生接诊未满14周岁怀孕未成年,未履行强制报告情形,将该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处置,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突出“三个重点”,夯实制度落实基础


       始终把促进相关部门和员充分掌握和正确执行强制报告制度作为重点,将学校、医院、娱乐场所等作为“主攻点”,多措并举广泛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

  

  ——突出重点场所清查。针对旅馆、酒店、酒吧等易成为侵害未成年的场所,部分场所经营者在未成年受侵害后未按规定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支持起诉一起宾馆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引发服务合同纠纷侵害未成年被害格权赔偿的诉讼,受害未成年最终获得涉案宾馆9000元赔偿款。

  

  ——突出重点责任群体宣讲。教师和医生等从业员作为易接触到侵害未成年线索的行业,结合办案中发现部分责任主体对强制报告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解不到位的现象,该院把深化强制报告制度与“法进校园”“送法进医院”相融合、相促进,针对强制报告制度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6场次,检察开放日1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覆盖全市88所中小学校和10余家医疗机构,有效增强师生和医护员的强制报告责任意识。

  

  ——突出重点群保护。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作为易受侵害未成年的重点群体,保护意识相对薄弱,该院将村社作为重点宣传区域,通过开展安建设、矛盾纠纷排查等下乡开展工作的机会,开展强制报告知识宣讲,增强农村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犯罪预防能力和及时发现犯罪能力,着力消除线索盲区。

  

  坚持“三重结合”,重视法律监督实效。坚持严格履行强制报告制度法律监督职责,注重落实强制报告案件的“三重结合”。   ——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与引导侦查取证相结合。发现强制报告线索后,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通过查阅卷宗、参与案件讨论等方式了解掌握案情,并对证据调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侦查行为的合法性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打下基础,共提前介入强制报告案件6件。

  

  ——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与检察办案全过程相结合。针对办案疑点进行分析研判,及时立案,大力破除监督梗阻。如办理的梁某强奸案,在医院报案后,针对年龄明知等问题,锁定证据,最终成案。

  

  ——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与推动社会理相结合。以办案为契机,强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深入分析未成年被侵害案件发生的原因,提出检察建议推进社会理。如针对旅馆、酒店、酒吧违法接纳未成年,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加强旅馆业落实公安部“五必须”登记要求,推动公安机关对46家宾馆、2家歌城行政处罚,根据办案撰写的《关于未成年有偿陪侍相关情况的报告》,获得市委高度重视,促29家单位共同开展专项理。

  

  完善“三项举措”,延伸保护救助体系


      主动延伸办案触角,坚持做好案后的跟进监督、生活帮扶等措施。

  

  ——做好心理疏导,修复被害身心。针对受害未成年的心理创伤,该院充分运用“一站式”办案机制对被害开展询问、心理疏导,避免“二次伤害”。按照与市教体局会签了《对涉案未成年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办法(试行)》,及时组织开展家访、回访等进行慰问,定期跟踪回访,对涉案的8名未成年被害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排除心理压力,持续关注受害未成年的生活、学和心理变化。

  

  ——做好督促监护,落实安置帮扶。依托《家庭教育促进法》,针对家庭成员和亲属的认知偏差,发出督促监护令1份,对监护及其亲属进行教育劝诫,督促其履行家长职责。针对被害未成年安置问题,积极协调村、社基层组织,联合民政、妇联、教体等部门审慎制定安置方案,切实做好受害未成年的隐私保护,对影响未成年继续就学的,协调安置转学4

  

  ——做好法救助,纾解困难现状。及时启动法救助程序,调查了解受害未成年的家庭状况,明确救助重点,针对性开展救助帮扶工作,共为10名未成年被害提供法救助金15.5万元,真正做到“救而有助”。(李晓燕 周成 川法报全媒体记者余力)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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