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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检察院能动履职,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寻得避风港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2-03-29 17:38:47 】 【 来源:内江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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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隆昌市检察院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案获法院判决支持,帮助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变更监护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填补未成年人监护缺失事实空白。


  监护无力,权益保障成难题


  一天,隆昌市检察院“亮晶晶心愿工作室”未检团队的办案人员在“未保微信工作群”里看到这样一条消息:是隆昌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就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监护权如何处理的问题在群里寻求帮助。看到消息后,办案人员立即主动与隆昌市救助站联系,了解事情原委是这样···


  10岁的廖某某父母离异,由母亲邓某某负责抚养,母亲精神残疾一级,2020年1月19日,她将女儿廖某某遗弃在街上,后由隆昌市公安局古湖派出所将廖某某送至隆昌市救助站,同年1月23日,由隆昌市救助站临时安置在内江市儿童福利院代养至今。廖某某的父亲精神残疾二级,祖父母、外祖父均老年体弱多病无力抚养,外祖母身份信息不明失联,导致廖某某处于无人监护状态。2020年11月2日,隆昌市民政局确认廖某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2岁的吴某甲的母亲在其出生后2个月后离开,至今杳无音信,父亲精神残疾二级,长期在隆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祖父已去世,祖母、外祖父母信息不明,导致吴某甲处于无人监护状态。2020年10月26日,隆昌市民政局确认吴某甲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21年7月13日,吴某甲由隆昌市救助站临时监护。


  这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目前由隆昌市救助站临时监护,但因监护权未指定到救助站名下,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更有效更完善的保障。


  调查取证,积极协调补缺位


  办案检察官以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多次跟救助站相关负责人商讨如何妥善处理。同时,办案检察官积极与法院对接诉讼工作的相关事宜,经过多方多次沟通协调,收集完善了相关证据。


  “在监护人缺位的情况下,民政部门就是孩子最亲近的人,我们将最大限度地让孩子能够得到更多的关爱和温暖,将来也能更好地融入社会。”隆昌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案检察官表示:“我们检察机关也会开展回访工作,关注孩子的生活和心理状况、加强思想引导,保护孩子的切身利益,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隆昌市检察院于2022年1月12日依法向隆昌市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支持隆昌市救助站申请撤销2名儿童法定代理人监护权,指定隆昌市救助站为2名儿童监护人。


  能动履职,支持起诉寻港湾


  2022年1月21日、27日,根据隆昌市检察院的支持起诉,隆昌市法院分别对隆昌市救助站申请变更廖某某、吴某甲监护人案开庭审理,判决撤销被申请人廖某某、邓某某对廖某某和吴某乙对吴某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隆昌市救助站为监护人。现廖某某、吴某甲被隆昌市救助站安置在内江市儿童福利院生活。


  阳光应该照耀在每一个角落、每一棵小草,检察温度也应该覆盖和温暖到每一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支持起诉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一环,也是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方式。此次隆昌市检察院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是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具体体现,今后,隆昌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继续拓展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等保护领域工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何永丽  李良骏)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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