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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刊】当好公众利益守护者 ——内江市检察机关2020年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侧记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1-01-25 12:55:10 】 【 来源:内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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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22日,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合对威远县一公司磷石膏堆场污染环境案件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调查,该磷石膏堆场污染整治方案落实情况及长江“三磷”治理专家组评审意见形成的调查结果,将作为检验行政机关整改成效以及该案是否终结审查的依据。

  

  2020年,内江市检察机关围绕内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构筑公益保护检察屏障,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件,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

  

  构筑“生态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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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内江市检察机关以资中县检察院为试点,积极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助力改善河流整体生态环境。全年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打捞外来物种“水葫芦”等漂浮物48.5吨。

  

  探索“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只是内江市检察机关维护生态环境的措施之一。

  

  2020年,内江市检察机关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线索为突破口,围绕劣V类水库环境改善、污水管网建设以及沱江沿线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加强对行政机关整改工作的监督和督促,形成保护环境的合力。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围绕林地耕地保护、固体废物污染、尾矿污染等领域,办理案件1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9件,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等72.14亩,督促清运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等272吨。深化沱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专项监督,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2处,推动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养殖场7家。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后土地复垦监督,督促33个乡镇人民政府压实组织和实施土地复垦责任。

  

  打好“舌尖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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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东兴区检察院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菜市场进行检查


       2020年7月20日,隆昌市检察院办理的彭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针对回收提炼火锅废油并重新出售的违法行为,诉请其支付销售金额的十倍赔偿金即10.04万元,获法院判决支持。

  

  这虽是内江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的公益诉讼案件,但只是内江市检察机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个例。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关系人身安全的大事,内江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办理食品安全领域案件3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积极开展二次供水专项调查,督促对58个小区二次供水水质情况开展检查。内江市检察院还根据类案办理情况,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向市级有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

  

  撑起“野生动物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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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1月4日,内江市首例向非法买卖活体外来野生动物侵权人主张消除公共卫生健康防疫风险和生物安全风险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隆昌市法院宣判,隆昌市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内江市检察机关将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牢固树立“一体化”办案理念,加强工作配合和衔接,先后从刑事案件中发现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条,立案办理25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截至目前,法院审结6件,且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追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近10万元。同时,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制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工作意见》,重点关注与疫情可能存在关联领域的公益保护情况,积极推动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检验检疫中的监管漏洞。

  

  保护野生动物,需要凝聚多方力量。内江市检察机关还结合办案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出保护野生动物的倡议书,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内江检察)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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