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检察院:加强涉案财物管理
内江东兴区检察院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加强干警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重视。对于涉案款物的查封扣押冻结,实行逐级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扣管分离,杜绝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查封扣押。设立涉案物品专用保管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指定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的接受、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杜绝挪用、私分扣押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扣押的涉案款物,根据诉讼进程和案件处理结果,明确扣押款物的处理移送期限,确保案结款清,不留隐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作用,对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处理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纠正。(石兰)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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