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低空经济快速发展
无人机被广泛应用于各行业各领域
但无人机飞行并非“随心所欲”
若无视法律法规
擅自闯入管制空域
不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12月5日中午
内江中区公安史家派出所
接到预警
称辖区内有无人机违规飞行

民辅警迅速赶往目标区域
精准锁定违规飞行的无人机及飞手吴某
经查
吴某为某勘察设计公司工作人员
在使用无人机开展测绘作业期间
飞行高度达到300米
远超规定的120米限高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其行为违反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中关于管制空域飞行的相关规定
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普法课堂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应当划设为管制空域:
(一)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二)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
(三)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四)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
(五)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七)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八)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首次将无人机“黑飞”行为明确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