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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高质量合法性审查筑牢行政决策法治屏障
www.neijiangpeace.gov.cn 】 【 2025-12-02 15:40:43 】 【 来源:内江长安网

  合法性审查是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内江市司法局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守正创新,在实践中探索构建了一套以“精准化审查、体系化保障、效能化服务”为核心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模式,有效筑牢行政决策的法治屏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树牢“三种意识”把准审查工作“定盘星”


  内江市审查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权利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把准工作方向。


  坚持审查工作始终围绕内江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展开,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中主动靠前服务,确保各项决策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


  坚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底线,始终将保障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关注决策事项是否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不当增加其义务。


  同时,推动审查工作从静态的条文符合性判断向动态的决策风险评估延伸,既关注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又注重预判决策实施后可能引发的风险,为决策提供前瞻性预警。


  构筑“三道防线”打造审查流程“全闭环”


  内江市审查工作通过清单化管理、标准化流程和专业化协同构筑起严密的全流程闭环防线。


  印发《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法定制定主体,从源头上规范文件制定权限,筑牢审查范围防线。


  严格执行“三级审查”与“专题会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常规文件实行“经办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签发”,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的疑难事项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召集专题会议集体“会诊”。


  建立法律顾问“坐班协审”机制,遴选优秀律师团队深度参与重大决策前期论证。通过外聘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弥补司法行政部门在特定领域的专业短板,提升了审查的专业深度。


  运用“三种战法”提升审查业务“精准度”


  为适应合法性审查新形势新要求,内江市创新运用“三维穿透式”审查、“外部影响检验法”审查和“分级分类差异化”审查三种战法。


  在传统合法性审查基础上增加合理性与协调性审查维度,如在审查《某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实施办法》时,不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指出某限制条件超越权限,还指出强制业主“应当委托”物业管理的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业主的自主管理权相冲突,并预警其有效期设置可能导致政策断档风险,推动文件得到系统性完善。


  坚持以“对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为核心标准精准识别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审查《某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时,针对起草部门以其为“内部工作安排”为由规避程序的问题,审查机构明确指出其中“重型柴油货车限行”“企业错峰生产”等措施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和公众出行权,坚决要求其补正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


  同时针对不同领域决策特点实施差异化审查策略,对涉企政策重点对标公平竞争,对民生政策侧重权益保障和可操作性,如在审查《某市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时,发现“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被排除在参评范围之外,涉嫌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维护了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权利。通过不断创新审查方法,实现从“形式审”向“实质审”的跃升。


  实现“三个提升”彰显法治护航“新作为”


  三年来,内江市司法行政系统累计审查各类决策、文件上千件,提出意见建议超千条,且采纳率持续保持高位,决策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显著增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行政争议。


  通过严格审查和专项清理,废止、修订了一批含有歧视性、限制性条款的政策文件,有效破除影响企业发展的“卷闸门”“玻璃门”,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市场主体满意度持续提升。


  通过对《某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民生政策的精细化审查,推动建立了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避免了政策“空窗期”,保障了公共服务的连续稳定,以法治方式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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