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张女士手捧一束鲜花,带着一封手写的感谢信,走进资中县公安局水南派出所,感谢派出所民(辅)警用心用情帮她解决了一起退款难题。
记者注意到,张女士的感谢信中写道:“人民警察,你们是正义的化身,你们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全。感谢人民警察!”
张女士究竟遇到了怎样的退款难题?水南派出所的民(辅)警又是如何帮她破解的呢?这一切要从7月7日下午派出所接到的一起求助警情说起。
7月7日下午5时许,张女士焦急地来到资中县公安局水南派出所求助。她称,之前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一套价值25万余元的房子,先后支付了2万元订金和3000元中介费。但后来因忙于别的事情未能成功购房,她要求中介退还全部款项,可中介公司仅退还1.7万元,剩下的6000元迟迟未退。
其间,张女士多次与该中介公司沟通,要求退还剩余款项,双方却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她只好向水南派出所求助。
接到求助后,派出所值班辅警周贵川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立即向所领导汇报情况,并迅速联系该房屋中介公司的负责人,要求其到派出所接受调解处理。
在派出所调解室内,民(辅)警认真倾听双方诉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纠纷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办案人员积极调和矛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中介合同、委托合同及费用收取的相关规定,向中介负责人进行了清晰、专业的法律释明,明确指出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
最终,经过派出所的积极调解和对法律知识的普及,7月9日,房产中介将剩余的6000元全额退还给了张女士。
至此,困扰张女士多日的烦心事终于圆满解决。
为感谢派出所民(辅)警帮自己挽回损失,7月10日,张女士特意买了一束鲜花,写了一封感谢信送到派出所表达谢意,还在微信朋友圈发文:“感恩人民警察:记人好,念人恩。”
资中公安提醒广大市民,签订合同、支付款项时务必明确约定条款,注意保留凭证。如遇纠纷,可依法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将在职责范围内全力提供帮助。(刘一可 曾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