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法院:坚持联动司法理念 助推法治建设
9月10日,市中区法院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诉讼问题进行交流座谈。
交警支队一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形下,交警部门会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专项基金先行垫付医药费,但在后续追偿款项时,会出现主体难以确定的问题。
会上,参会人员认真分析梳理了其他地区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案例,结合内江实际,总结出核心问题。市中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廖胜指出,应当通过规范性文件明确救助基金的主管部门和审批流程,同时双方就进一步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规范性文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市中区法院始终坚持联动司法理念,拓展联动司法渠道,创新联动司法方法,充分发挥社会治理司法职能,化解社会矛盾,规范制度管理,整合社会资源,推进法治建设。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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